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12.5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蚌农(渔业)罚〔2022〕50号 | 吴某代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案 | 吴某代 | 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进行捕捞案 |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2.国务院国函(1994)111号同意《关于清理、取缔“三无”船舶的通告》第三条规定。本机关作出:1.没收“三无”塑料船舶一条和丝网三条; 2.处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处罚决定。 |
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本机关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蚌埠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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