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张掖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线索通报,对张掖市某公司经销农药行为进行跟踪调查,并在该公司库房现场查获限制使用农药甲基异柳磷160瓶。经核实,该公司不具备经营限制使用农药资质。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张掖市农业农村局对该公司作出没收甲基异柳磷160瓶,没收违法所得280元,并处罚款69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