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挥主体带动作用助力特色种养业扶贫
加大培训力度。去年开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班7期,培训1200多人。组织20家省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负责人参加农业农村部组织的凤阳小岗村和河南刘庄培训。
落实奖补政策。家庭农场到贫困村流转土地200亩以上,合作社到贫困村流转土地500亩以上,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50元/亩;农民合作社与贫困户签订代耕代种、托管等服务合同5年以上,实施一年以上的,一次性补贴50元/亩。
推动产品对接。编制发布贫困村“面向采购”农产品目录,引导超市、高校食堂与经营主体对接,2018年全市共计1996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3461户贫困户发展或参与特色种养业增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